在探讨劳动合同何时会自动解除的问题时,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一点: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三种: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
2.每种解除方式都需要明确的行动或协议来触发。因此,劳动合同并不会在某个固定的时间后自动解除。
“自动离职”这个概念在实际操作中经常被误解
1.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如果不辞而别,就可以视为自动离职,从而不再对其进行管理。
2.然而,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的《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自动离职并非是一种无需任何操作的自动离职状态。
3.实际上,员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企业应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即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
4.现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虽然已被废止,但企业仍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自动离职仅仅是一种暂时离岗的状态,并非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常见的做法是先向员工发送一份《催告函》,要求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并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2.如果员工在指定期限内仍未返回,企业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通知工会。
3.企业需要向员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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