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广州离婚吗
更新时间:2024-07-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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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地人在广州能否离婚?本文详细解读了外地人在广州起诉离婚的条件,以及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和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通过实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知识。
一、
外地人可以在广州离婚吗
外地人在广州离婚的可能性取决于其居住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在广州生活居住一年以上,那么起诉人可以在广州进行起诉离婚。
2.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州市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因此,外地人在广州离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居住情况来判断。
二、
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原则是以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基础。
1.具体来说,如果被告是公民,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那么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
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法律有特殊的管辖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么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管辖的特殊考虑,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便利处理。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无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都将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需更多帮助,请随时联系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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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广州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能否在广州办理离婚,需分情况而论。
1、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广州离婚,否则应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以在广州市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否则需要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但是如果居住证不是由广州市相关部门发放的,建议向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事宜。
异地离婚手续办理:
1.协议离婚
(1)双方持以下材料:
①双方户口本
②双方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⑤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4.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外地的可以在广州离婚吗?
外地人可以在广州离婚,只是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果广州不是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不可以在此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人能够在深圳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一方当事人可向深圳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对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无论男女双方是否在同一常住户口所在地,都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样,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也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双方身份如何,都需要在特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