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房的情况下,业主仍需交纳物业费。尽管业主尚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展开,且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经生效。
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通常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
因此,即便尚未收房,业主仍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前期物业费是在房屋交付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屋交付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
2.社会保险和福利费。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和秩序维护等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2.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是否觉得物业费收取有些复杂?别担心,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快来发起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