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更新时间:2024-05-0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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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期徒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如何减刑假释?本文详细解读无期徒刑的适用范围、减刑假释条件及执行细则,助你了解无期徒刑背后的法律逻辑。
一、
哪些犯罪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规定:
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2.这些犯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如轮奸妇女等。
3.此外,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也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二、
减刑与假释条款
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可以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
3.但需要注意的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
无期徒刑执行细则
1.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将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
2.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将被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3.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4.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5.最低服刑13年后,无期徒刑的罪犯才有可能出狱。
总的来说,无期徒刑是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的一种严厉惩罚。在执行无期徒刑的过程中,罪犯需要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以期通过改造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无期徒刑的判决背后,是对罪行的严厉惩罚和改造的希望。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减刑假释是否可能?了解更多,请关注找法网后续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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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有哪些?
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主要是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
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并有悔改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哪些罪可以判无期徒刑
以下犯罪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1、犯罪分子实施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以下犯罪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1、犯罪分子实施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有哪些?
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主要是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
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