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是专门处理此类纠纷的机构,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处理工资纠纷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
1.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3.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4.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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