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酒后寻衅滋事,其定罪主要依据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1.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了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有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这指的是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素不相识的人。如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均属于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这通常表现为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尤其是追逐、拦截、辱骂妇女。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这包括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及他人的财物,或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指的是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之间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两者的犯罪动机则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对有关单位等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也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而后两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也存在差异。
(1)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
(2)而后两者则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
4.犯罪主体也有区别。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在处理酒后寻衅滋事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寻衅滋事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进行定罪和处罚。
你曾见过或经历过类似的寻衅滋事行为吗?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自己或他人成为这类行为的受害者?欢迎在找法网留言讨论,一起为构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