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4-04-09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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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想要了解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吗?本文详细解读了首套房的具体条件和特殊情况,包括贷款记录、房产持有情况等关键因素。快来看看吧!
一、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在“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下,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购房者的贷款记录和房产持有情况。
具体而言,若购房者或其家庭名下未曾有过住房贷款记录,或者虽然有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并且当前名下无房产,那么再次购房时,该房产将被认定为首套房。
二、
首套房的具体条件
首套房的具体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时,该房产将被视为首套房。
2.如果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时,同样算作首套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再贷款买房,或者全款买过一套房但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都符合首套房的条件。
4.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但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或者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再贷款买房时,也将被视为首套房。

三、
首套房的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夫妻两人中,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2.如果夫妻两人中,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时,该房产也将被认定为首套房。
这些特殊情况下的首套房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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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购买仅拥有的唯一一套住房。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所购房产应为普通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米。
2.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3.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三套房认定标准是:
1. 贷款买过二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
2. 名下具有两套住房的出售证明再次贷款买房的;
3. 已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买一套房再次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北京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 2020年北京首套房认定标准
1. 如果名下没有房产,房管局则按照首套房来认定,同样银行的贷款也按照首套房标准来支付。
2. 若名下有一套房产,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若已全部结清,再次购买住房,房产数量为第二套房屋,按揭贷款按照第一套住房标准执行。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