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索赔谈判技巧
更新时间:2024-05-2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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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死亡索赔谈判要掌握哪些技巧?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什么?本文详细解析了这些问题,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还有疑问的,可以向律师咨询。
一、
工伤死亡索赔谈判技巧
在工伤死亡索赔谈判中,掌握一定的技巧至关重要。
1.要清晰地表明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并详细阐述受伤职工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
2.详细描述工伤发生的经过,以证明受伤职工确实是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
3.证明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基础,这一点不容忽视。
二、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在工伤死亡赔偿中,涉及多个赔偿项目。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处获得赔偿。
3.对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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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索赔的程序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由工伤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
4、工伤保险基金下发工伤待遇。
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延长申请时限。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致残索赔官司技巧有什么
法律分析:
工伤的赔偿一般是劳动局和公司进行赔偿的。需要的手续如下:
1.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赔偿的具体内容: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请问,工伤事故索赔的程序应该怎么走?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索赔程序流程:
1. 适格主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劳动者携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按照一般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