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本身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进行分割。谁获得了房屋,也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3.如果宅基地具有宅基地使用证,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具有相应的产权证,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分割。
4.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因此房屋也不能随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宅基地与房屋分割在离婚案件中是个复杂问题。如果你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