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协议是设立居住权的重要文件,其书写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原则。在撰写居住权协议时,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当事人信息:明确列出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础信息。
2.住宅描述:详细描述住宅的位置,包括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设备设施及装修情况等,确保双方对标的物有清晰的认识。
3.居住条件与要求:明确居住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应遵守的义务,如居住、使用住宅的权限,以及未经所有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住宅等限制。同时,可以约定居住权人是否允许出租房屋,并明确租金的取得方式及租赁期限等。
4.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设定居住权的期限。可以是有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但需明确起止时间。
5.争议解决方式:为规避法律风险,双方应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商解决优先,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书面形式: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登记手续: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的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3.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的设立登记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当事人应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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