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语言性骚扰的规定没有报警,不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有用。
1.明确指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性骚扰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报警是有用的。受害者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性骚扰可以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但不限于:
1.口头方式:例如使用下流或挑逗性的语言,讲述不适当的性经历或色情内容。
2.行动方式:如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的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如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或广告,使对方感到不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了解了性骚扰的多种形式和救济方法,你是否感到更有保障了呢?如果还有更多法律疑惑,欢迎继续阅读找法网的内容。让我们一起守护法治社会,共创和谐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