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更改姓名时,需要向学校提交一份变更姓名证明信。这是因为在办理姓名更改手续时,需要证明学生在学校的身份和原名,以及学校对学生更改姓名的认可。
这份证明信通常由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内容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原名、新名以及学校的认可意见等。
更改姓名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在申请时,需要说明更改姓名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审批申请:经过初步审核后,户口登记机关会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县级以上的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会将审批结果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申请人。被批准后会收缴申请人的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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