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可以补办。
1.当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您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2.工作人员会调出您的档案,并根据您的申请,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3.这样,您就可以获得一份补办的离婚协议书了。
值得注意的是:
1.如果您只是丢失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而离婚证仍然保留,那么这并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您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再婚手续。
2.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然后再办理再婚手续。
3.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您需要前往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并加盖公章,然后才能进行再婚登记。
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之后是可以反悔的。如签订协议后一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3.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您只需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然后按照流程进行补办即可。
同时,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一方反悔并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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