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8-08 16: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文详细解析了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细则以及法律规定,帮助租客合理支付中介费用。跟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起了解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吧!
一、
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上海市政府对于租房中介费有明确规定,其标准以不高出所租房屋月租金的百分之七十为准,其中包含百分之七十。
2.实际操作中,中介对于中介费的收取标准通常是租赁双方各自支付所租房屋月租金的30%到35%之间。
3.对于租金高出一定标准额度的,由房东以房屋月租金的70%全额支付中介费,租客则无需再支付中介费。
4.中介费的标准虽然有所规定,但并非一成不变,仍然存在一定的商量余地。如果租金很高但没有达到标准,可以与中介协商减少支付金额,中介会帮助与房东沟通。
二、
中介费收取细则
1.在租房过程中,中介费的收取细则也是需要注意的。
2.一般来说,中介费是由租赁双方共同承担的,各自支付所租房屋月租金的30%到35%之间;如果租金高出一定标准额度,则房东需要全额支付中介费。
3.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果租金很高但没有达到标准,可以与中介协商减少支付金额。
4.中介费的收取应当合理透明,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5.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法律对中介费的规定
在《民法典》中,对中介合同以及中介费的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
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3.法律还规定了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如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这些法律规定为租房中介费的支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结来说,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主要由中介自定、政府调控以及网上找房等因素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中介费的收取应当合理透明,遵循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中介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以保障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海租房中介费问题还有哪些你不清楚的地方?在找法网上,我们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和实用建议,让你的租房之路更加顺畅。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 中介费的收取标准:
1. 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 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
3. 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2.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3.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4.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标准,法律上应该怎样规定
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二、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房屋中介收费项目包括:
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为300-1000元,复杂一点的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