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这意味着,即使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无权直接停水停电作为催缴手段。
面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若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
2.若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虽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某些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这些合法情形包括:
1.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还未交房,此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
2.业主将房屋出租,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此时全体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作为催缴手段,停水停电的权利属于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
因此,即使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也无权直接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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