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七百三十六条至第七百三十九条。
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
2.民法典还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融资租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租赁物的选择权在于承租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并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负责,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并享有使用权,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融资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中止执行合同。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受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3.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融资租赁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制度对融资租赁的规定非常详细,包括民法典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了解了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你是否对如何实际操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随时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