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可以分为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是指有存续期限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有期限物权。
尽管一般的民事权利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物权主张在特定情况下是不受时效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这意味着,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物权人的财产被非法侵占或侵害,他们都有权要求返还,不受时间限制。这一规定确保了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长期保护,不受时效制度的影响。
1.物权取得是指权利人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取得对特定物的支配权。
2.物权取得的分类主要包括:
(1)不动产物权的取得;
(2)动产物权的取得;
(3)用益物权的取得。
这些物权可以通过多种法律事实取得,如合同、善意取得、继承、遗赠、赔偿、补偿、判决、裁决以及划拨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通过取得时效也可以取得物权。
这些法律事实为物权人提供了多种途径来取得和保护自己的物权,确保了物权制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对物权取得有疑问?来找法网,法律小助手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