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全物。
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各共有人以标的物的全部对外表示权利,而不是以份额的形式进行表示。这意味着,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都是及于全物的。
2.份额特点及自由处分。
(1)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份额在共同共有人之间是潜在的,即份额一般对外不发生作用。这里需要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份额特点。按份共有的应有份额是显著的,而共同共有的份额则是潜在的。
(2)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自由处分,而共同共有的份额则不得自由处分。
(3)共同共有期间的份额,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其作用一般不能显现出来,共有人不得随意处分。
例如,在合伙财产的情况下,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得自由处分其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结束时,如散伙时,潜在的份额才会起作用。同样,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也遵循这一规则。
3.共有物的不得分割。
(1)在财产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共有物或对共有物中的任何部分进行让与或者设定负担。这是共有物的一个重要特征。
(2)基础关系是共有物存在的前提,如合伙财产的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是合伙合同,尚未分割的共同共有的遗产的基础关系是共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财产的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是夫妻关系。
(3)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物不得被分割或进行让与、设定负担等处分行为。这是为了保护共有人的权益和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
理解了共有权的特征,你是否对如何行使这些权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找法网上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