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遗嘱继承有哪些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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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的新规定,包括新增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变更以及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这些新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家族财富的传承。
一、
民法典遗嘱继承有哪些新规定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进行了多方面的新规定,以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家族财富的传承。
1.新增了两种遗嘱形式,即打印和录像遗嘱,使得遗嘱形式更加多元和方便。
2.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被取消,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3.新增了“见证人”规定和宽宥制度,进一步保障了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
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变更
以往继承法中,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对此进行了变更。
现在,无论最后一份遗嘱是否是公证遗嘱,都具有优先效力。
这一变更仍然是为了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为人的想法随时会发生变化。
这一规定避免了因公证遗嘱优先而导致的可能不公平的情况,使遗嘱继承更加公正和合理。

三、
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
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遗产管理人负责协调继承人之间的争议,减少各方争执,使被继承人的遗产得到有序继承。这一制度的引入有助于维系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同时,遗产管理人可以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来担当,从而使继承更为顺畅地进行。这一制度为继承人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的解决遗产分配问题的途径,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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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效力的时效规定
在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时,遗嘱继承人应当首先考虑与遗产其他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时可以选择调解程序,可以请亲友或其他第三方作为调解人介入解决纠纷。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争议,继承人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做出裁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遗嘱继承有哪些新规定?
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如下:
1. 自然人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4.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新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有什么
1. 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 遗嘱继承人无范围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非继承人。
3.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4.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5.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6.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8.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