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女方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涉及财产分割时,首先应由双方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照顾女方、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自己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1.哺乳期离婚孩子归母亲,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性是极强的,因此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1.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哺乳期离婚财产分割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不同情况下财产分割有哪些变化?欢迎在找法网留言交流,一起探讨更多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