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对子女责任的终止。支付抚养费是维护子女权益的重要方式,具体可分为三种:
1.定期给付:这是最常见的方式,通常根据父母收入稳定性来决定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或年付。
2.一次性给付:在经济条件允许或跨国离婚情况下,为避免后续执行难题,可选择一次性支付。
3.以物折抵:若支付方无现金支付能力,可用其财产等值折抵。
无论哪种方式,都应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在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超出原定抚养费的合理支出。
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多方面因素确定的。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三个标准:
1.子女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
3.当地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支付通常持续至子女成年,即18周岁。但有例外情况:
1.原则期限:16至18岁的子女如有稳定收入可维持生活,父母可停止支付。
2.特殊期限:成年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父母应继续承担费用。
这些规定保护了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权益,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