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内容详细解释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投诉人'是提起争议的一方,而'被投诉人'则是域名的持有者。
'争议解决机构'指ICANN确认的服务提供者。域名的注册商则负责提供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
此外,'反向域名侵夺'被定义为恶意利用政策规定剥夺域名持有人权利的行为。所有相关术语的定义为理解和执行争议解决程序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送达过程确保所有相关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收到必要的文件。
1.争议解决机构需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通常包括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有效性由收到确认日期证实。
2.争议解决机构必须保留文件传送记录,以备查验。
若传送文件一方得知对方未收到文件,应立即通知争议解决机构或专家组。这些详细的送达规则是确保公正程序和各方权利得以尊重的关键。
争议解决程序中,投诉和答辩是核心环节。投诉方需提供详尽的投诉理由,包括商标权的主张,争议域名的情况以及为何认为域名是恶意注册或使用。被投诉方有权进行答辩,说明保留域名的合法理由。
如果被投诉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答辩,则专家组可能会根据投诉方的材料裁决争议。整个投诉与答辩过程的公正性和详尽性是域名争议解决的基石。
如何确保域名争议处理的公正性?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咨询,我们将用心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