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建筑物的使用人需承担补偿责任。
1.为了平衡受害人救济与加害人警醒的目的,立法者采取了一个中庸之道,即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
2.这种做法既减轻了单个使用人的负担,又提高了受害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同时,激励了建筑物使用人主动举证,有助于缩小侵权人范围。
1.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赔偿标准,遵循相关侵权责任法律及司法解释。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旨在全面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2.例如,医疗费应依据医院的诊断和治疗费用单据来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收入损失来计算。
3.这些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受害者权益保护的立场。
1.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导致物品坠落情况下,即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需承担责任。
2.此外,如果建筑物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或已找到具体侵权人,亦可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