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借条内容合法且由双方订立,即使故意写错日期也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还款,若期限不明,可随时还款或按催告合理期限还款。故日期错误不影响效力,关键在于双方的合法协商与明确债权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
1.年利率未超24%的利率应获支持;
2.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利率的合法性关系到借贷合同的效力,保护了借款人不受过高利息的剥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列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2.资金来源违法转贷;
3.知晓用于违法活动的借款;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些规定保障了民间借贷的法律正当性和社会道德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