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朋友的人身或财产正遭受不法侵害时,代替朋友进行防卫并造成侵害者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上被允许的行为,目的是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不受不法侵害。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需承担刑事责任,尽管如此,法律也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特别地,对于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如杀人、抢劫等,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者伤亡,不被视为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假想防卫的认定涉及三个要素:
1.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种意图通常是基于对情况的错误判断,但如果明知没有不法侵害而仍有所谓的防卫意图,则不能视为假想防卫;
3.行为人的误判导致了对无辜者的损害。只有当这种错误的防卫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时,行为人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假想防卫不享有正当防卫的法律免责,并可能被视为故意犯罪。
依照《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若防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将面临法律的惩罚,虽然可能会有所减轻或免除。
对于替朋友进行的正当防卫,只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认定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