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父母双方对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可通过办理公证来正式变更。这个过程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离婚证;
(4)离婚协议;
(5)孩子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2.此外,必须有一份书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这份协议书是变更过程的关键,它详细记录了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新安排。
3.为了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变更协议中应详尽地说明变更后的抚养情况如何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方式则成为必要的途径。
1.若抚养方因严重疾病、伤残、虐待行为等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支持变更请求。
2.需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抚养问题判决的纠正,而是因新情况出现而需作出的新的裁决。
1.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无论何时,一方或双方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请求。
2.法院将根据以下条件予以支持:
(1)一方因疾病;
(2)伤残无法抚养;
(3)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4)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能力抚养;
(5)有其他正当理由。
3.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将根据情况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