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变更抚养权的步骤涉及多方面的考量,首先是公证程序的可选性。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并确保变更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可以选择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
提交材料需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离婚证件等,以及孩子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此外,需要一份双方草拟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尤其是当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
如果协商不成,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支持变更的情况包括:
1.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法抚养;
2.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3.八岁以上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的存在。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变更过程中的关键文书,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
协议书内容包括抚养权的变更原因、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详细事项。
探视权安排也是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探访时间、方式,以及确保孩子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相关条款。
协议书还应包括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先约定,以及协议的效力和实施细节。
自愿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一旦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通常应制作三份,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留一份用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等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应在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