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首先应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
如果问题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旧不满足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引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为购房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允许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解除合同。
这些法律条文为购房者提供了坚实的维权基础。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问题和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1.主体结构问题包括结构性裂缝、倾斜等,这些通常意味着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2.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如供水电难题、隔音不达标等,影响居住体验。
3.其他一般问题包括渗水、地面空鼓等,虽然不严重但仍需修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赋予了购房者在面对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权利。
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若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无法使用,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问题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
如果出卖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对于其他质量问题,不能要求退房,只能要求修复和赔偿。
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避免采取不当措施导致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