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或者六个月会出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后,并没有人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代理人信息:如果有代理人参与案件,需要提供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3.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4.婚姻状态:描述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如结婚时间、离婚原因等。
5.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判决的依据。
6.判决结果:包括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判决。
7.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诉讼费用的承担、上诉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