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伤学生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认定。
2.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护理费。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老师打学生赔偿诉讼有效期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申请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
1.伤残鉴定报告,证明受害人伤残程度;
2.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证明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证明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交通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证明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