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174号标志着劳动时间管理的重要变革,明确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这项改革包含几个关键修正:
1.工作时间调整: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强调了工作与休息时间的合理安排。
2.工作时间的弹性安排:第五条允许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限制,无法实行标准工时的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方式。
3.周休息日安排:第七条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和周日为周休息日,而企业和特殊事业单位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
4.实施时间适应:第九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实际困难,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过渡。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修订后,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2.这些规定旨在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3.它们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显示了社会发展对工作时间安排灵活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