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辞退手续包括:
1.通知劳务派遣工;
2.办理工作交接,无过失性辞退的交接完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出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
4.在离职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辞退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找法网提醒,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并且劳务派遣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劳务派遣工赔偿金。
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