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后,是不能恢复的,但可以重新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重新获取驾驶资格。重新考驾驶证的流程如下:
1.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办理考驾驶证,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和身体条件的证明;
2.等待车管所的是审核;
3.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车管所的安排去参加学习和考试;
4.考试合格后,应参加颁证仪式,领取驾驶证。
1.可以向交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可以向处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诉通过后可以取消该违章记录。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吊销驾驶证的具体情形不同,吊销后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期限有两年、五年、十年,具体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五年的,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十年的,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五年的,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十年的,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二年的,可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