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赔偿涉及众多条款,主要分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则包括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伤残一次性补助金等。
3.具体赔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且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需支付全部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这一责任分配,保障工人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赔偿费用包括: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6.生活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这些费用的支付要么由用人单位支付,要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后,应首先进行伤情评估和劳动能力鉴定。
2.随后,根据伤残等级,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应得赔偿。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将分别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
4.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赔偿,再向用人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