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孩子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给小孩上户口申请书的写法是:
1.标题为“户口申请书”;
2.写明申请户口登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户口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事项;
4.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携带相关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