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损害赔偿的时效内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进行法庭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对于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受害人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例如,原、被告的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例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等。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例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例如,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等。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例如,交通事故中造成财产损害的,应提交受损财产名称、数量、受损价值或修理重置费用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