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有哪些阶段
更新时间:2024-03-0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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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验收的阶段有检验批验收阶段、分部工程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验收应符合的要求标准是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内容等。
一、
工程验收有哪些阶段
1.检验批验收阶段: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也是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2.分部工程验收阶段:该分部内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签认。
3.竣工验收阶段:单位工程所含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以及实体安全功能抽查的验收。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书面签认。
二、
工程验收应符合什么要求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标准: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三、
工程验收的时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这种情况在实际纠纷此中经常发生,多数时候发包人有意拖延验收,致使工程无法及时验收,在此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既然发包人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说明发包人放弃了工程质量的抗辩权,则理应将发包人占有使用建设工程之日视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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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多方面。自查阶段需检查设计文件、质量标准、设备安装等;专家评审则邀请专家对工程全面评估;政府验收则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最后审核。各环节均需确保工程符合法规要求,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我想问一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是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参建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的验收结束,填写验收报告。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验收单格式内容是什么?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