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子继承权应如下办理手续:
1.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遗产的相关信息,如房屋、存款、其他财产等。
4.声明人明确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并确认这一决定是不可撤销的。
5.声明人承诺不会就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向其他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6.声明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以证明该声明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找法网提醒您,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