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协议应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方案;财产分割的办法;债务的总额、以及各自需承担的债务的份额;违约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