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拒不赔偿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交警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起诉所需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需要准备一份民事起诉状,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对方全责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失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收入减少证明等;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3.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4.被告信息:需要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5.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律师代理委托书、鉴定报告等。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一般不会坐牢。因为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可能会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