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24-03-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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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但是需要是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或者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清单等。
一、

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后还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情形如下:

  1.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的意愿和约定;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4.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交割单等;

  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离婚后财产分割

三、

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诉讼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明确被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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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吗
1.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后出现法定情形,财产可再分割 离婚后,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将受理此请求。但法院在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3年后才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法律分析:即使是离婚后三年发现有没分割的财产的,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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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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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但需要具体评估。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肢体残疾的评
你好,拖欠工资一共多少呢?详细沟通。
你好,具体暴露的什么隐私呢?详细沟通。
黄龙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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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一般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要以劳务派遣单位作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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