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情节严重如下: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5.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6.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可能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或者在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时,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