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章程提交审批应准备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需经本人签字;应当标明具体的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内容。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由法律、行政法规跟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不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变更公司章程,只需要经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表决通过。并且需要在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后的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