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认定需要以下证据才能认定:
1.涉及出轨相关信息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图像等;
2.出轨一方配偶出具的保证书、认错书、忏悔书等;
3.邻居或近亲属等人的证言;
4.证明婚内出轨需要的其他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找法网提醒您,在人民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或者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举证期限内提交。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婚内出轨认定证据不足一般不判离,除非当事人有其它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