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罪的判刑:如果是团伙中的主犯,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团伙中的从犯,则在上述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团伙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20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追缴或责令退赔: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包括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财物,都应当被追缴或责令退赔。
2.返还受害人: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