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意外伤害属于工伤时,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1.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相关目录和标准,且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治疗可不限于指定医疗机构。
2.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的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并且需要在住院期间及有医疗机构证明的情况下,经办机构同意后才能报销。
3.康复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的标准则由各省、直辖市规定,具体包括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配置。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6.护理费则根据伤残评定后的自理能力损失程度,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和第31条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护理费的标准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和第34条来确定。
这些规定确立了工伤职工在受伤后所能获得的各项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标准,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