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程序首先包括诉前的准备工作。
这个阶段,原告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是一个可选步骤,但如果选择执行,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起诉讼。
接下来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并根据被告人数递交相应份数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管辖权法院可以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这个阶段,如果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或三期鉴定,应同时提出申请书。法院在审查起诉条件后,将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一旦法院立案,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收到答辩状的规定流程。
法院可能会根据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开庭审理阶段将开始,这包括通知以下程序:
1.当事人和律师;
2.公告开庭信息;
3.核对当事人身份;
4.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在法庭上,将进行法庭调查、证人作证、证据展示、宣读鉴定结论等环节,最后进入法庭辩论,双方交换意见,法官询问意见,最终结束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后,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并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
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
判决书一旦生效,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内容,交通事故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