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户口并不代表就享有了户口所在处的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必须要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迁户口有多次机会,法律上并未对公民的户口迁移次数进行限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满足相关迁移条件的,就可以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需要查询自己的户口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2.联系当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查询。
3.如果已经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在公安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户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