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是不是就有居住权
更新时间:2024-02-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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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户口并不是就有居住权,因为户口和居住权并没有直接关系,居住权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设立的。有户口进行迁移没有次数限制,所以当事人对于户口迁移拥有多次机会。
一、
有户口是不是就有居住权
不是。有户口并不代表就享有了户口所在处的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必须要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
有户口能迁移有几次
迁户口有多次机会,法律上并未对公民的户口迁移次数进行限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满足相关迁移条件的,就可以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
有户口能去哪里查询
需要查询自己的户口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2.联系当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查询。
3.如果已经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在公安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户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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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内的人是不是有居住权
1. 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2. 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应办理登记手续。
3.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4.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6.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有户口是不是拥有居住权
1. 有户口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有户口的行为人自身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居住权。
2.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3.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5.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想问一下有户口有没有居住权
有户口可以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取得与落在房产上的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