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子女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孩子改姓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因此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确认。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