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在45日内仲裁出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的流程如下:
1.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机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4.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